您所在的位置: 網(wǎng)站首頁 > 新聞中心 > 子公司動態(tài)
本報記者 劉居星 通訊員 鄭婭娟
“商某惡勢力犯罪團伙長期為惡一方,給老百姓造成嚴重心理恐懼。今天終于判了!老百姓不用再擔驚受怕了!”6月28日,咸陽市公安局掃黑除惡特別行動大隊陳警官收到宣判結(jié)果,第一時間轉(zhuǎn)發(fā)到工作群。
當日,咸陽市秦都區(qū)人民法院對以商某為首的11人惡勢力犯罪團伙依法宣判。商某犯強奸罪、故意傷害罪、聚眾斗毆罪、敲詐勒索罪、尋釁滋事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,并處罰金4萬元;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至3年6個月不等刑罰,并處若干罰金。
隨著法庭上法槌落下,這個長期盤踞在禮泉縣的惡勢力團伙,終于被繩之以法。
曾任禮泉縣新時鄉(xiāng)大張寨村黨支部書記的商某,先后糾集孫某等10人,把持基層政權(quán),逐漸發(fā)展成為橫行鄉(xiāng)里、為非作惡、欺壓百姓的“村霸”惡勢力,在禮泉縣等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。提起商某,禮泉縣群眾崔某這樣告訴記者:“走到禮泉縣街上,誰不知道商某,就不是本地人?!?/p>
在警方走訪取證過程中,百姓們議論:在禮泉縣,那些“驚天動地”影響大的“瞎(ha)事”,十有八九離不開商某。
當年商某團伙在大街上聚眾斗毆的事情,讓禮泉縣新時社區(qū)群眾來某至今記憶猶新:2008年大年初二,人來人往的新時社區(qū)街道十字路口突然一陣混亂,循聲望去,他看到商某一伙5人在毆打一個人。
原來,商某團伙成員孫某的母親被新時社區(qū)群眾黃某駕駛的三輪車剮倒,后孫某與黃某叫來的“說事人”來某某發(fā)生撕扯,就打電話叫來了商某等人。來某某胞弟聽說其兄被打,趕來用一根搟面杖打傷商某頭部后,逃回家中。商某及其團伙成員追至來家大門外,并將來家大門強行撞開。商某在街道肉鋪中強行奪走三把刀,發(fā)給團伙成員,沖入來家,尋人未果后,對來家實施打砸。
“害怕!”圍觀群眾來某說,當天,他一直心神不寧。此事也迅速在當?shù)乇粡V為傳播和議論?!斑@伙人膽子太大了,事發(fā)地距離派出所也就200多米,他們也敢這么亂來?!眮砟痴f。
陳警官告訴記者,這是掃黑除惡特別行動大隊成立后偵辦的第一起涉惡案。該案時間跨度大、取證難度大,警方先后走訪群眾600余人次,偵辦過程十分困難。但其中最大的困難在于,當時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認識不到位,對犯罪團伙存在畏懼心理,在取證時不太配合。
2010年年初,商某在禮泉縣某酒店住宿時,以酒店保安為其清理車輛剮傷車玻璃為由索要賠償,在得到5000元賠償后,仍在酒店內(nèi)長期住宿,并未支付費用。然而,當警方找到該酒店核實情況時,許多當事服務員談起商某便有意回避。
對此,具體負責辦案的特別行動隊張警官感受尤為深刻。受害人張某曾被商某雇兇砍傷,但當張警官提出要帶他去做傷情鑒定時,張某卻有意逃避,失去聯(lián)系。張警官在張某住的小區(qū)門口蹲守兩天兩夜,終于等到張某,說服他去做了傷情鑒定。
“商某團伙囂張一時,老百姓心里害怕,在受害后也不敢吭聲,害怕報復,寧愿吃‘啞巴虧’?!睆埦僬f。
但讓民警們欣喜的是,隨著掃黑除惡宣傳發(fā)動力度逐漸加大和一個個黑惡勢力被打倒,群眾感受到了黨中央打擊黑惡勢力的堅定決心,鼓起了勇敢站出來與黑惡勢力作斗爭的勇氣。去年9月,商某團伙的犯罪行為檢舉通告發(fā)出后,聯(lián)系人張警官的手機一度被打爆,許多群眾打電話來積極提供線索。
“案件的宣判,是對黑惡勢力的強有力震懾,也更加堅定了我們打贏這場人民戰(zhàn)爭的信心。”陳警官松了口氣,又提了口氣。他說:“隨著這起案件被宣判,還會有更多的黑惡勢力被繩之以法?!?/p>